宁波材料所举行横向合同签订、发票与税负问题宣贯会
11月14日至16日,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财务管理部、技术转移部在所属先进制造所、材料技术所和新能源所就研究所新增产品销售类合作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税款承担与返还、横向合同签订及评审等事项与团队负责人进行交流和讲解宣贯。
财务管理部就发票类型及适用范围、到位经费确认及税款负担、发票开具及经费下拨流程等三方面进行了讲解。针对科研人员关注的税款负担问题,详细解读了“税款差额返还”新政策,即在每年年底汇总计算本年度全所实际税负比例,将实际税负与已扣除的税款差额返还至课题组,以便减轻团队负担。技术转移部分别就横向合同及其对应发票类型、横向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横向项目评审流程及联合申报(委外)项目等四方面进行了讲解。在横向合同签订过程中,建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确定研发成果交付形式、权责划分清晰明了,以便保护核心知识产权、保障团队利益。在横向合同评审过程中,建议评审人员在项目风险识别、时间进度安排合理性、财务投入充足与否等方面进行把关。在横向合作时如果出现委外的情况,应提前审批,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团队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资产管理部就常规试剂采购需求增补、分散自行采购额度等方面进行了意见征询。
本次宣贯会搭建了管理部门与科研团队之间的沟通桥梁,开拓了服务科研新模式,为政策的落地实施提供了保障。
与所属材料技术所团队负责人交流
与所属新能源所团队负责人交流
(技术转移部 于世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