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让科技尽快变为生产力
13项重大科技成果以3.7亿元的经济价值成功实现转移转化,其中有8项成果正在实现产业化,为当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宁波材料所)所长崔平看来,准确把握需求,不断探索创新合作模式,是宁波材料所成立5年来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不二法宝。
以材料科技进步为牵引
作为在浙江省建立的首家国立研究机构,宁波材料所的定位是以材料科技进步为牵引,瞄准世界前沿,立足宁波,服务浙江,辐射“长三角”。
近年来,该所以重大项目实施为牵引,加强资源整合,凝聚科研团队,取得一批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以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固体氧化物燃料(SOFC)电池技术研发为例,在短短几年内,材料所组建了全球最大的SOFC工程化研发团队。他们批量生产的阳极支撑和电解质支撑单电池达到商业化标准,单电池、电池堆和小型分立式发电和测试系统在全球已有上百家用户。
他们还搭建并测试了国内首台10kW电池堆,在国内首次实现5kW天然气SOFC发电系统稳定运行。
追求全价值链转化
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的全面提升只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解决“经济和科技两张皮”问题的第一步。
科技界存在的一个普遍难题,就是科技成果如何从实验室走进企业,变成社会所需要的科技产品。
“宁波材料所要做的就是直面挑战。”崔平介绍说,他们在科研成果转移过程中,力图通过与企业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实现“成果→产品→市场→产业竞争优势”的全价值链转化,形成全产业链技术转移平台,让科研成果到企业生根、开花、结果。
“实验室试验、小试、中试仅仅只是前奏,材料所的科研人员还会帮助企业设计生产车间、选设备、建生产线,直到产品走向市场。”
在实践过程中,材料所探索和创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所地合作模式。比如,通过与行业领军企业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做长期、超前的技术储备;与业内骨干企业共建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以达到科研资源共享、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的目的;通过科研人员每年到企业挂职以及“走出去,请进来”,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在服务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合作模式,我们逐步实现了企业与科研机构间的有效‘化合’,而不是简单的‘混合’。”崔平说。
放大无形资产价值
在实际的转移科研成果过程中,宁波材料所不只是卖成果,还提供后续的人才和技术服务,也就是“嫁女儿”的同时还陪“嫁妆”,扶持企业走好“最后一公里”。
目前,他们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机制:在转移技术成果的同时,派遣科研骨干到企业,协助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待企业生产稳定、市场打开之后,科研人员可选择继续留在企业,也可选择回到研究所工作。
实验室技术要转化为成熟的工业技术和商品,除了要经历从技术到产品和从产品到商品的两个“死亡危险期”;另外的障碍就是知识产权问题。为更好地实现“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目标,宁波材料所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部,负责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实施受控管理,并适时开展无形资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科技成果的价值。
“从科技创新到成果转化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需要我们科研人员百折不挠,做好这篇大文章。”崔平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