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成立筹建机构

发布:2004-12-15

作者:nim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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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为了指导和协调材料所的筹建工作,中国科学院、浙江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经过充分酝酿,分别成立了材料所筹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施尔畏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副组长:俞仲达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邵占维 宁波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华仁长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
成 员:赵 勤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局长
蒋泰维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余红艺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小组:

组 长:余红艺
副组长:华仁长、蒋泰维
成 员:赵 勤
邱飞章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王永康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崔 平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所所长
严 庆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p;nbsp; 蒋泰维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余红艺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小组:

组 长:余红艺
副组长:华仁长、蒋泰维
成 员:赵 勤
邱飞章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王永康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崔 平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所所长
严 庆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董克军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合作处处长

二、筹建办公室

根据中科院和宁波市双方的共同建议和推荐,4月27日在宁波召开了筹备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双方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材料所筹建办公室,主要负责材料所的筹备和建设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崔 平

副主任:严 庆
张建国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郑世海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姜卫红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副院长
蔡 澎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科技合作处处长
董克军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合作处处长

二、筹建办公室

根据中科院和宁波市双方的共同建议和推荐,4月27日在宁波召开了筹备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双方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材料所筹建办公室,主要负责材料所的筹备和建设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崔 平

副主任:严 庆
张建国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郑世海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姜卫红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副院长
蔡 澎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科技合作处处长
王晓勇 宁波市教育局高教师训处处长
杨 甦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处副处长
胡左卫 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2004年5月8日,中国科学院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崔平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所所长职务,免去严庆同志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的职务,以确保两位同志全力投入材料所的筹建工作。目前,两位同志已完全到位,正全身心地投入到材料所的建设工作。

材料所筹建办公室成立伊始,便按需设立了筹建期间相应的办事机构和岗位,相关人员已陆续到位工作。

随后,在充分调查和研究基础上,材料所筹建办逐步建立了筹建期间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机制、决策机制、人力资源、资产财务和日常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三、宁波材料技术与工; 王晓勇 宁波市教育局高教师训处处长
杨 甦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处副处长
胡左卫 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2004年5月8日,中国科学院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崔平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所所长职务,免去严庆同志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的职务,以确保两位同志全力投入材料所的筹建工作。目前,两位同志已完全到位,正全身心地投入到材料所的建设工作。

材料所筹建办公室成立伊始,便按需设立了筹建期间相应的办事机构和岗位,相关人员已陆续到位工作。

随后,在充分调查和研究基础上,材料所筹建办逐步建立了筹建期间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机制、决策机制、人力资源、资产财务和日常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三、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备忘录》中约定,材料所筹建办公室应注册为宁波市事业法人单位。为了便于尽早对外开展工作,如人才招聘、科研项目申报等,第一届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将预备登记注册为宁波市事业法人单位的“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筹建办公室”改为“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行使材料所筹建办公室的职能。
材料所经中编委批复正式成立后,“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即行撤销,相应工作移交材料所。经各方支持,该机构已于7月6日正式登记注册。宁波市财政局已从500万元开办费预算中先期拨付200万元到位,科学院按比例匹配的100万也已批准。在宁波大学的大力支持下,材料所筹建办公室租用了宁波大学西校区原职教宾馆,2004年7月26日“材料所筹建办公室”和“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正式挂牌入住。
2004年6月28日程研究所

《备忘录》中约定,材料所筹建办公室应注册为宁波市事业法人单位。为了便于尽早对外开展工作,如人才招聘、科研项目申报等,第一届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将预备登记注册为宁波市事业法人单位的“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筹建办公室”改为“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行使材料所筹建办公室的职能。
材料所经中编委批复正式成立后,“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即行撤销,相应工作移交材料所。经各方支持,该机构已于7月6日正式登记注册。宁波市财政局已从500万元开办费预算中先期拨付200万元到位,科学院按比例匹配的100万也已批准。在宁波大学的大力支持下,材料所筹建办公室租用了宁波大学西校区原职教宾馆,2004年7月26日“材料所筹建办公室”和“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正式挂牌入住。
2004年6月28日,中科院已将成立“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的申请文件报送科技部和中编办。中科院人教局和宁波市有关部门正在与科技部和中编办沟通,争取早日获得中编办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