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宁波材料所”)按照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主动公开、规范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宁波材料所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条目526条,通过微信进行信息公开条目205条,内容涵盖单位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年度报告等工作信息;单位架构单元、科学研究、人力资源、所地合作、党群文化、研究生教育、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等信息。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党政办公室主持信息公开专项工作,全所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6人,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举办信息公开相关培训3次,接受培训人数为85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宁波材料所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各项程序。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宁波材料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工作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还需继续丰富和规范。
2023年,宁波材料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网页编辑运营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公开工作规范性和及时性,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宁波材料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