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成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现将我单位拟参与申报的省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即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或来信方式反映。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陈宇飞
联系方式: 0574-86693608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2024年8月15日